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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当前民营企业债券融资问题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1-12-15 访问次数:


一、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现状

2020年以来,受到了新冠疫情的影响,民营企业经营环境进一步恶化,国家相关部门推出了大量举措化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然而,反观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现状依然不尽如人意。融资规模方面,2020年1-10月,民营企业债券净融资额为-431亿元,延续了2018年和2019年净融资额为负的趋势,虽然目前发行规模占比回升,净融资额由负转正,但是市场占比持续下降,信用利差方面维持高位,显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依然不畅。据统计,目前仍有大量民营企业拿到债券发行额度但尚未完成发行。 

然而,违约、债券置换、债券展期等信用事件频发,对投资人的情绪造成一定影响,民企的违约风险仍在持续暴露,截止2020年底,山东省共有49只债券违约,发行人是19家民企,违约总金额(违约日债券余额+逾期利息)为327.27亿元。从地域分布来看,19家违约企业有5家来自东营,分别是方圆有色、胜通集团、东辰集团、金茂集团和大海集团。除了违约企业密集的东营,济宁和淄博各有3家,临沂和滨州各有2家,济南、莱芜、烟台和菏泽四个城市各有1家民企违约。值得预警的是民营企业还有大量存续债即将到期,截止2021年2月,山东省民营企业尚未兑付的债券存量是19809.31亿元,烟台市民营企业尚未兑付的债券存量为1497.49亿,这表明民企债券违约潮还在继续,如果再考虑债券回售劝退,展期部分,这个违约数字恐怕不敢想象!

存量民企债违约率惊人,增量低资质民企债无人敢投,民企债券净融资规模持续收缩,民营企业债券市场仍处于冰冻期,民营企业基本面并未改善,未来大量债券到期,信用风险事件增加,投资者避险情绪上升,或导致民营企业资金链断裂,市场环境继续恶化。

自2008年以来,基本面下行的民营企业受到国家层面的高度关注,2020年3月20日国常会就强化普惠性金融支持做出指导,重点提到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低成本融资拓宽渠道。5月12日国务院召开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强调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民企的支持要突出扩大总需求和强化金融支持两个方面。结合上述政策支持以及近几年以来国家对民营企业在税收、融资、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扶持,可以看出民营企业受政策扶持的状态将长期延续。

二、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扶持政策现阶段仍以重点照顾净资产规模较低的中小微企业为工作重心,而大型龙头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方面的专项扶持则稍显薄弱,与优质国企进行资源竞争,整体竞争力仍处于明显下风。

(二)作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介机构不能很好的承担信息发现功能,目前国内主流评级机构的评级体系不完备,对民营企业的债券信用评级存在系统性高估,不能有效揭示风险,市场功能出现缺失。

(三)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先后推出的信用风险保护工具,有效缓解了债券投资者对民营企业信用风险的担忧,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但是信用风险保护工具规模覆盖力度有限,对低级别主体覆盖力度尤为不足。

(四)目前多数民营企业债券一二级市场收益率倒挂,根据多数投资机构的内部管理机制和核算体系要求,很难对存在该种利率倒挂情况的民营企业在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债券进行投资。

三、意见建议

当前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尚存多重“痛点”,应高度关注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在体制设置和政策制定上,进一步细化相关细则,真正建立起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等市场主体完全平等的格局,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支持民企债券融资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均衡发展。

地方政府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有关政策规定,发挥财政引导和扶持作用,建立纾困机制,积极加强银行和企业间的合作,推动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全力支持有市场需求、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发展,推动民企债券市场回暖,重建市场信心。

(一)强化专项扶持政策推动市场真正回暖。建议一方面要针对民企债券发行人进行更有力度的债券融资相关扶持,例如政策性担保等措施,保障民企发行人债券融资渠道通畅;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环境,加大对涉嫌财务造假等不法企业进行从严处罚,以净化债券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发展信用风险保护工具,创新民企信用支持工具。建议继续发展信用风险保护工具,创新民企信用支持工具,为更多民企提供增信支持,对于较低评级或暂时遇到流动性困难的民营企业来说,还需进一步设计合适的信用支持工具,改善其债券发行遇冷的状况。

(三)优化国内评级体系,促进民企债券市场战略发展。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引导评级机构优化债券评级体系,使得债券评级能够充分反映融资主体的信用状况。对中介机构实行严监管,提高中介结构的违规违法成本,切实提高整个金融系统的运行效率,有效解决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不畅问题。

(四)完善容错机制。建议建立完善的容错机制,允许国有资本投资民营企业有一定的失利比例,允许债券市场短暂性的失衡,形成政府资本适度参与引导的市场运作模式。

(五)提高民营企业自身素质,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加大出险企业处置力度,提升民营企业市场形象。要加强民营企业自身发展,要强化企业资金管理机制和信用机制建设。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协助企业维护声誉,帮助民企梳理崭新的市场形象。

(六)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议市政府尽快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当前民营企业债券融资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深化金融改革,建立能与民营企业对接的多层次金融体制,从市场体系、扶持政策等方面实现突破,解决问题,推动民营企业债市回暖,发挥好债券市场支持民营企业的作用,防止长期的冰冻对民营经济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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