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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2-01-05 访问次数: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把社区建设纳入了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烟台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办法(试行)》,不断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及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招用,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为全面加强我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调查研究,分析近年来我市建设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成效及存在问题,从而为适应建设新型社区要求、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行深入思考,推动地区社区工作长效发展。

一、我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薪酬待遇问题

截至2020年底,全市还有海阳、莱阳、龙口、招远、莱州5个区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不达标。

(二)工作任务繁重,存在行政化问题倾向

一是目前社区普遍承担了街道相关科室的对应职责,如安全稳定、计划生育、最低生活保障、流动人口管理、社区环境卫生等,上级部门大量的统计(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调查(如低保调查)、检查(如食品、消防等检查)、活动等任务最终都要落实到社区一线,使得社区工作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完成指标、考核、应付检查、参加各种活动等工作上来,增加了社区工作量。同时各部门(公安、计生、民政等)掌握着居民的敏感隐私信息,数据不共享,有时需要浪费大量资源去核实一个居民信息,但社区人手本就紧张,容易导致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如高龄、低保、独生子女费等补贴的发放、办理证明等)出现纰漏。

二是社区缺乏民主自治的权利,权责失衡。从法理意义上讲,社区是基层居民自治的组织,应该拥有依法决定社区内部各项事务的权利,街道与社区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在现实中,街道掌握着权力,社区只有服从和落实的责任,很难自主的按照民意处理社区的内部事务。街道往往会给社区布置诸多必须要完成的“刚性任务”,却没有下放给社区相应的权能和资源,街道多是“只提要求不供政策”“只要结果不问方法”“只给责任不给权力”。

(三)队伍建设后劲不足

一是受体制等因素制约以及对社区工作的误解和轻视,许多大学毕业生甚至是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不愿到社区工作。一些新进入社区工作的大学生,往往因为待遇低、能力得不到有效发挥等原因不能安心工作,大多把社区工作当做考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工作的跳板,工作一段时间就辞职,时常出现工作脱节、断档现象。

二是由于编制等方面的原因,社区工作者的职业成长受到制约,他们无法享受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样的政治和工资待遇,流动或上升的机会和空间极少,造成主动性不足,工作上没有劲头,影响工作效率。我市目前在每年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拿出专门岗位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考录,调动激发社区工作者队伍积极性。以芝罘区为例,在每年在事业单位招考中有2个岗位面向社区书记,但报考条件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且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满6年以上,导致许多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因为年龄、年限原因无法报考,错失流动上升的机会。

二、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减少行政因素,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工作原则

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区自治职能。各职能部门应合理协调,逐步减少社区所承担的政府职能,切实为社区减负,转变以往社区工作者繁杂的报表、台账和应对各类检查、考核的工作。对于确实属于政府职能又必须由社区完成的工作,遵循“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给予社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同时建议利用大数据平台,整合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实现信息共享,提升社区工作效能,方便社区居民办事。

二是助力社会组织进入社区。作为社会化自治力量,专业性强、服务性强的社会组织以第三方的形式进入社区,有利于促进社区居民间互惠、信任与参与网络的形成,增进社区社会资本的积累。同时将社区居民彼此间具有共同利益的诉求表达集结成集体意愿,并通过组织渠道把居民的公共意愿有序输送到政府相关部门,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资讯。社会组织的介入,有利于克服社区“行政化困境”,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的良性互动。建议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孵化,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为全市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为面向社区的社会组织提供资金、场地等方面的支持。

(二)物资激励和精神激励并举,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稳定性

一是进一步落实待遇保障机制。截止2020年底,我市12个有城市社区的县市区均已出台《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办法》,但只有芝罘、福山、莱山、牟平、蓬莱、栖霞、开发达到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起始规定标准。建议各县市区抓好文件落实,尽快确定社区工作者职级,按照标准调整工资待遇,努力落实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补助。

二是切实提高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辖区广大居民中营造社区工作人员奉献的良好氛围;树立典型示范,积极培育和宣传社区工作人员先进典型;树立社区工作人员人才意识,将社区党务人才、居委会干部等纳入基层人才工作范畴,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配套措施。

三是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进一步畅通社区工作者流动和选拔渠道,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或优先录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区工作者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表现突出的社区党组织书记适当打破年龄限制;进一步强化社区工作者专业培训,建议依托高校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优势力量,建立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培养基地,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同时鼓励未取得职业资格的实际在岗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加快向专业化社区工作者转化;进一步拓宽社区招录范围,受疫情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空缺岗位可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着力补齐社区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工作力量短板,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同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招录范围不局限于烟台市区内常住户口,对在社区就业的大学生可在租房上给予优惠,助力烟台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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