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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存在的难点堵点及意见建议

发布时间:2022-12-07 访问次数: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政协委员、牟平区人社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杨妍,烟台市牟平区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社员、滨医烟台附院小儿科主任姜宏杰反映:让信息多跑路,让患者少跑路,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利于解除患者异地住院报销的烦恼,是我国着力推动的便民举措。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使患者难以顺利办理结算。 

一是只允许一条有效跨省联网备案信息对异地就医结算产生制约。目前,受国家平台只允许一条有效备案的限制,参保人员无法对产生两条或两条以上备案信息实现跨省联网直接结算,备案为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如需转诊到居住地以外就医的,必须撤销原安置地备案信息,并再次备案其他地区的转诊信息。例如,烟台市于先生退休后定居在大连,据其反映,近期因眼部不适在医院检查后,被建议到天津做手术,但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被告知,必须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如不办理,在天津住院期间费用不能按转诊费用结算。而回到大连后,以后的就医必须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才能报销。现在只允许一条有效跨省联网备案信息的做法,给异地生活的群众就医带来了一定不便。 

二是省外异地就医身份识别手段单一。异地联网结算只能通过社保卡进行人员身份识别,其他证件无法办理结算登记手续,不能作为备案结算的依据,这种“认卡不认人”的情况限制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例如烟台市某区人社局科长反映,该区低保户耿某(化名)在送女儿去外地的大学报到时突发心脏病,需要缴纳近万元的抵押金,因人在异地没带社保卡,又无力全额缴纳抵押金,外地医院按规定不接受其就医,经区政府多方联系才使其及时得到救治。 

三是两地报销存在“待遇差”的问题。目前,异地住院费用报销分为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报销和参保地费用审核报销。但由于各地部分医保目录的不统一,全国各城市的医保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存在差异,造成不同城市就医纳入统筹额不尽相同。烟台市参保人员曲某(化名),因白血病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住院治疗,今年1月手术后共产生医疗费用30.95万元,医保报销6.88万元,范围外费用高达21.98万元,经核实,范围外费用中包含了免抗人胸腺细胞免疫球蛋白、人免疫球蛋白、血小板生成素、胸部彩色多普勒、螺旋CT等药品和诊疗项目,这部分项目在医院所在市白血病治疗中属于可报销费用,如按我市医保政策进行报销,曲某的此次住院费用报销额比全国联网报销将高出十余万元。 

为此,建议: 

一、建议国家医疗保障局完善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平台,支持两条或两条以上不同地区、不同就医类别的备案信息共存。因病患在开具医院转诊手续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医院怕病号流失,而出现阻梗现象,建议取消医院转诊手续,实行备案制管理。 

二、改变异地就医身份认证办法,拓宽身份认证渠道,可增加身份证、户口本等认证办法,提高异地就医身份认证工作效率,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三、建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出台相关政策,规范统一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服务设施目录》,保证医保经办机构与异地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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