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社情民意

水质总磷超标治理的共性难题急需突破

发布时间:2026-05-11 访问次数:


致公党山东省委环境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委委员,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标准政策部主任、高级工程师史会剑反映:经过大力度综合治理,我国水环境状况整体持续好转,但是各类水体总磷超标仍然严重,总磷治理进入后继乏力的瓶颈期,直接影响水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总磷是水体中各种形态磷的总量。总磷超标会导致水体黑臭和富营养化,无锡太湖蓝藻污染、青岛近海浒苔爆发等事件中,总磷超标都是主要诱因。我国总磷污染状况没有明显改观,2019年前三季度,太湖、巢湖、白洋淀等110个重点湖库中,总磷仍是首要污染指标;1940个国家地表水评价断面中,总磷是第二位污染指标;总磷在第三季度重新成为江河污染的第三影响指标,出现反弹趋势;另外,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湖泊重要渔业水域以及全国近岸海域,主要超标因子中都有总磷。

总磷超标治理成为共性难题,主要原因在于四个方面:

一是管理不到位。各地对水质监管主要集中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指标上,总磷指标尚未全面纳入总量减排指标。

二是标准不匹配。现行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大都缺少总磷控制指标,部分行业限值宽松,如磷肥工业总磷排放限值高达15mg/L,超出河流Ⅴ类水质标准36.5倍。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水质标准缺少衔接,如河流Ш类水总磷标准为0.2mg/L,是湖库标准(Ш类)的4倍、海水标准(Ⅱ、Ш类)的6.7倍。

三是措施不到位。系统性控制格局尚未形成,工业废水总磷排放未能全面控制;部分城镇生活污水尚未纳入管网;部分污水处理厂总磷指标时有超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刚刚起步;农业面源治理寄希望于化肥减量,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四是机制不配套。总磷控制条块分割,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之间难以平衡;资金缺口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等减排效果较好的工程缺少运维资金,功能退化和闲置“晒太阳”现象严重。

建议:

一、明确管理思路和路径。一是统筹考虑陆地水域、地表地下、江河湖海、流域上下游的各种污染因素,兼顾总氮等其他指标综合施策,保持长期定力,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和短期思维、反复投入。二是完善总量减排核算体系,将总磷指标全面纳入“十四五”减排约束性指标,提高各级对总磷减排的重视程度。三是将总磷指标纳入日常监管,对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全面推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总磷在线监测,加强对农田退水区水质总磷的监测监管。

二、加快完善总磷环境标准体系。一是修订行业排放标准或发布标准修改单,加严部分行业总磷排放标准,对缺失总磷控制指标的予以补充。二是结合修订《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调整入湖(库)河流总磷水质标准,收紧闸坝拦蓄河流段等缓流、静流水体总磷控制指标,实现河湖总磷水质标准衔接。对入海河流增加活性磷酸盐控制指标,实现与《海水水质标准》相衔接。同时,制定水产养殖废水排放标准。

三、确保防控措施系统、可操作。一是以超标断面、重点控制单元、入湖河流为重点,开展总磷源解析,摸清底数和贡献,悟透成因和机理,出台系统整治方案。二是在完善总磷排放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实施工业点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面达标计划。三是加快污水收集管网、雨污分流管网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收集处理城乡生活污水,重点确保污水处理厂除磷设施稳定运行。四是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农田化肥施用指导和监管,减少总磷流失,确保化肥减量落到实处。加强农田退水管理,充分利用农田沟渠建设小型生态氧化塘,净化农田退水水质。五是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大力建设环湖沿河生态带,实施退耕退鱼还湖还湿,有效拦蓄和消解入湖总磷;加强河床、湖床水草保护与建设,增强河湖自身净化能力。

四、强化配套机制与政策。一是加强跨行政区的协调。由部委牵头,以南水北调及主要跨省湖泊流域为重点,以总磷等指标为对象,明确各自责任义务,并通过生态补偿措施加以调节。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继续加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多部门联防联控,在基础数据与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长效合作,形成治水合力。三是继续加大对湖区保护以及总磷防治的生态补偿力度和资金支持力度。引入市场机制,实施总磷排污权交易制度,保证总磷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四是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等项目实施“以奖代补”,由补建设资金为主,向按建设成效奖励和补运行费用方向转变,确保总磷减排工程长期运行。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